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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依法实施的大规模的普通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以下简称“高校评估”)去年底已告结束,列入全国此轮评估计划的近600所高校接受了评估。教育部已明确表示,按照国家高等教育法并参照国际惯例,今后周期性实施高校评估将成为常态。 如何在总结这次高校评估成功和不足的基础上,把这件事做好、做实,是广大高校师生、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都十分关心的。为此,本报联系采访了教育部原副部长、对高校评估有较多研究的吴启迪教授。
文汇报:为什么要进行高校评估?
吴启迪:这件事的制度设计本身没有问题。高校评估是依法评价高校办学质量,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4条也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我2003年到教育部工作,当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从2003年至2007年对全国近600所普通高校的教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当时做出这一安排有其历史背景。大家知道,从1998年起,全国高校开始扩招,短短几年后,全国各类高校的在校生达到2500万人,是1998年的5.7倍。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为了适应大规模扩招,新增了大量本科院校,出现了不少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的情况,甚至有一些原来实施中专学历教育的学校,在那样的背景下连升两级,成了本科院校,尽管这些学校在升格时都做过必要的调整,但是要它们在短期内适应高校教学规范是有很大难度的。
增加了这么多新高校、新学生,怎么保证大学的本科教学质量?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主管部门深切认识到,任何教育如果不注意质量是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用评估的方法,拉网式地筛查,推动解决质量问题。从已暴露出的问题看,一是这些学校必要的后续投入严重不足。对扩建高校,地方政府积极性都极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搞了一个高校,周边房地产马上上去,可以拉动经济发展。但办高校,地方政府投入严重不足,有的甚至采取“空手套白狼”的做法。还有一大问题是师资不够,条件不足,实验室不行。更要命的是不少新扩建的学校并不懂起码的本科高校办学和教学规范,譬如教育档案至少要保留三年等等常识性的规矩,这些新学校大都不了解。
除了新扩建的学校有这些问题外,原有的一些高校也因为人员变化频繁,不能严格遵循基本的办学规矩,在本科生教学、学校的日常管理等方面问题也是多多。而一批研究型大学十分关注科研,对本科教学重视不够。任何教育不遵守教学规范、不重视教学质量,都是难以为继的。所以教育部下了决心,要搞一次拉网式的面向全体普通本科高校的教学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