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中西医结合医师队伍整体水平,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
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以及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设置。举办了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要确保毕业生的培养质量。
2009年前入学的上述两个专业的学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