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年自考“国际物流导论”复习笔记(三)
|
|
| http://www.edu-hb.com
2008-8-30 7:13:08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
|
|
|
|
|
第二节 三、国际贸易方式 (一)包销 1、概念: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将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在某一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2、优点和缺点 优点:可以调动包销人的积极性;巩固和扩大市场;避免自相竞争。 缺点:使用不当会造成出口经营受约束;可能会出现“包而不销”或包销人对委托人的依赖;包销人实力过强,可能会操纵市场。 (二)代理 1、概念: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特点:1)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买卖关系,本身不作为合同的一方参与交易。 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 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4)代理人赚取的报酬即为佣金。 3、种类:1)总代理:允许从事一些非商业性活动;可指派分代理,分享佣金。 2)独家代理:允许委托人直接与买主交易,但一般情况仍需支付代理佣金。 3)佣金代理:委托人可直接与买主交易且无须支付代理佣金。 4、代理协议中的一些重要内容:非竞争性条款。 (三)寄售 1、概念: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销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2、特点:1)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市场,然后由代销人销售,是典型的凭实物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能依照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在出售前的所有权归货主。 3)寄售货物在出售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3、优点和缺点:优点。 1)寄售货物在出售前所有权归寄售人所有,销售处理和价格大权仍归寄售人掌握,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实物买卖。货主可与买主直接见面,有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和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不占用资金,能够调动其经营积极性。 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高、费用较大,不利于资金周转。 2)货款收回较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可能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危险。 |
 第 [1] [2] 页 |
[责任编辑:Admin] |
| 【大字 中字 小字】【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