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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国务院为什么出台这个政策?这项政策能惠及多少城市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享受这一优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否与城市学生享受一样的待遇?谁来为这项政策埋单?……今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2821万城市中小学生从中受益
记者(以下简称“记”):国家此次出台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动因是什么?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教”):《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中央决定实施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记:实施这项政策后,有多少城市学生可以从中受益?
教:2821万名城市学生可以从中受益。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县、镇)2.59万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7%;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2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57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17%。
记:与农村1.35亿中小学生相比,城市的中小学生人数相对较少。为何这一涉及人数较少的免费政策反而出台要晚?
教:城市的义务教育情况比农村复杂得多。与农村相比,城市义务教育有一些明显特点:一是学校运转水平总体较高,但发展不均衡;二是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的服务需求多;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突出。
实际上,早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就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河北、海南、湖南、内蒙古、宁夏、云南等16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了试点,有170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占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
记:这些省市试点的效果怎样?
教:从试点情况看,对免除城市义务教阶段学生学杂费,城市老百姓是欢迎的,广大校长是拥护的,财政是可以承受的,地方政府是有积极性的。对一些困难和问题,各地已经在积极探索。尽管各地城市义务教育情况不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愿意由财政拿钱,把这件利教惠民的好事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