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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06年专转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二、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邮编:214064)。
三、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民办)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招生专业及人数:
今年我院“专转本”招收工商管理、会计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 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各招50名,艺术设计专业招收35名。
七、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为110%;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
4、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分数要求;
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江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江南大学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费(普通类:13000元∕人·年;艺术类:14000元∕人·年)。
十、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8651528
传 真:0510-85503261
电子邮件:zb@thxy.org
网 址:http://www.thxy.org
中文网址:太湖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