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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关于“专转本”考试的选拔工作介绍。
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介绍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江苏省自2000年起在部分高校进行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转本)。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专转本”选拔工作作如下介绍: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专科二年级在籍学生。
二、报名
1、学生可以申报两所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较好,成绩优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专转本选拔:(1)有1门必修课程不及格;(2)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无故旷课累计达20学时;(4)未交清前二年学习费用。
3、报名方法
(1)学生到本班班主任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交2寸免冠近照3张。
(2)班主任对学生报名条件及报名表所填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经系主任初审后,填写报名汇总表。
(3)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交教务处,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考试
1、专转本学生均应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公共课考试。理工科类考英语和高等数学;文科类考英语和语文。
2、英语的考试要求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二至三级水准,试卷分A、B卷,英语类专业用A卷,非英语类专业用B卷;高等数学为高校专科教学大纲二年级的水准;语文为材料作文。
3、全省公共课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市分设考点。
4、省教育厅组织阅卷、公布考分,并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课考试的最低省控分数线。
5、分数线上考生由有关院校组织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成绩统一按百分制计算。专业基础课考试为两门课程,英语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为听力和口语。各院校专业基础课考试人数不足20人的,由省指定院校统一组织考试。
四、转入
1、按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合并分数,公布的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转入。录取原则和办法待公共课统考后公布。
2、学校将拟转入的名单在班级或校内明显位置公示。
3、经公示后的拟转入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培养
1、专转本学生原则上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也可按相同、相近专业插班学习。
2、专转本学生的本专科合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年。
六、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1、跨校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和转入院校负责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时不再发给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时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4、专转本学生除国家与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七、为进一步完善专转本选拔办法,江苏省自2002年起应届专科毕业班学生中进行选拔部分学生转入本科学习的试点。试点班学制为(专科起点)二年。
八、每年“专转本”选拔办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