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及地点
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6日8:30至15:00,地点由各市、县(区、市)招办指定。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按《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执行。
二、获知录取情况
考生可至当地市县招办、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也将同期发布本一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准考号以便考生查询。
三、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考生在填报时须按招生计划上标注的有关分数要求等条件,准确填报。凡在招生计划中未注明分数要求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572分。
2.考生应珍惜此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机会,认真填报A、B、C三所征求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须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